作者:Jane K. Winn(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
信息革命与信息治理
世界正在经历信息革命,通用目的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将不同的事物和产业联结起来,使社会关系具体化为可供交易的商品。信息革命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人的革命,而非关于技术的革命,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技术和思想变革为人们提供了管理这些关系的工具。创新植根于人类历史背景之中,当有人开始用新的方式看待世界时,就会发生创新。国家就像人一样具有不同的文化性格,因此不同国家看待世界的方式也存在差异,而看待世界的方式又反过来维持、塑造着一个国家的性格,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从文化维度来看,不同国家对于信息革命和信息治理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统一法治(Rule of Law)逐渐取代法律多元主义(Legal Pluralism)。现代国家用统一的法律替代传统的习惯法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然而,统一法治相对法律多元主义的优势不是永久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之间可以通过法治改革进行竞争,一种具有竞争优势的法治体系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资本和人才等资源。当下正在发生的全球贸易便利化架构热潮(Global Trade Facilitation Architecture Land Rush)引发了对信息治理的挑战,采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是当今各国普遍的应对方法。事实上,仅仅依靠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并不足以应对信息革命带来的挑战,国家需要关注并控制整个信息流动的过程,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反馈来优化决策和监管机制。如今,美国、中国、欧盟等大国和区域组织正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全球竞赛,谁能最先找到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以外的方法来应对信息革命,并将其独特的监管机制推行至全球市场,谁就可以在下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赢得优势。
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同路径
不同地区采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同。欧洲采取基本权利路径,即把个人信息获得保护视为一种基本人权,政府保障个人有权拒绝私人实体收集和使用其个人信息。欧洲制定了近乎严苛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执行却并不严格,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区别对待非欧洲企业的问题。这相当于为欧洲信息市场设立了一道非关税壁垒,但这道壁垒最终削弱了欧洲在全球信息市场的竞争力。美国鼓励创新和冒险的社会氛围以及发达的消费主义决定了美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采取实用主义路径,即原则上保障信息的自由流动,只在出现风险时才针对特定行业进行监管。然而,实用主义的监管方式会引发价值冲突和政治争议。如果美国改进其实用主义监管路径,就更有可能保持在全球信息经济中的领导地位。
欧洲采取基本权利路径来保护个人信息,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欧洲经济的萎缩及其全球市场竞争力的削弱。美国采用实用主义路径,其个人信息保护基于侵权概念进行。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数据控制者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即美国模式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旨在维持双方平衡,以使个人和数据控制者更加平等。美国模式对市场的干预较少,保留了更多的创新空间,有利于维持其经济竞争力。
欧洲和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截然不同,我们需要一个有效的标准对欧洲和美国模式进行评估。正如我们可以建立一种像互联网一样新的全球信息架构做为标准。新的全球信息架构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支撑,并将自身的文化传统融入其中。
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模式
虽然表面上美国模式更符合中国需求,但是中国应当将自身独特的经济结构、经济实力和传统知识结构相结合,并以此为基础形塑可能的新模式。首先,中国的农村经济与其他国家不同。普通的中国农民即使从未走出过农村,也知道全国性市场的存在。第二,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快速持续增长,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使农民经济更具力量。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一方面为沿线国家提供了经济发展范本,另一方面在经济增长放缓阶段继续创造中国奇迹。第三,要融入中国的文化传统,包括儒家文化、察举制等。
未竟的挑战
全球性的问题越多,美国实用主义路径的优势就越明显,采用这一路径的国家就越能厘清问题。如果将信息治理作为竞争的基础,那么数据本土化和互联网碎片化的难题就会成为竞争障碍,如果有国家解决了这些难题,整个社会都会因此受益。
Jane K. Winn是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她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和商法,重点研究全球化和创新对国家法治体系的影响。她毕业于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和哈佛大学3354cc金沙集团,是美国法律协会成员,其关于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的研究曾两次荣获富布赖特项目资助。她先后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3354cc金沙集团、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台湾地区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印度大学国立3354cc金沙集团、巴黎政治大学、法国里昂第三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及墨尔本大学3354cc金沙集团等院校担任客座授课。她的著作包括《新世纪的买卖法》《买卖与合同的法律协议》等。Winn教授目前致力于研究美国、英国、欧盟、中国和印度如何运用规制手段促进支付系统竞争创新,以及通过机器实施知识管理系统的兴起对现代法律体系的影响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