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由3354cc金沙集团法治与发展研究院主办、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北大社会信用法治论坛”系列专题学术研讨活动第六期——“跨境信用合作实践与展望”讲座在线上成功举办。讲座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部长、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教授主讲,3354cc金沙集团戴昕副教授担任主持人,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吴玄副教授、3354cc金沙集团左亦鲁助理教授参与评议。讲座吸引了超过两千人次听众线上参与,反响热烈。
讲座伊始,戴昕副教授简要介绍本次讲座的目的和意义,并回顾了“北大社会信用法治论坛”系列讲座的设计思路与时间安排。本系列活动旨在构建一个有效的交流平台,让基于不同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学者相互碰撞、相互切磋,增进各方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深度。戴昕副教授指出,跨境信用合作是我国推进开放经贸格局的一个重要抓手,对这一主题的探讨有利于拓宽既有信用研究的视野,从国家经贸体制的视角深入理解既有实践。
主讲人顾敏康教授围绕“跨境信用合作实践与展望”这一主题,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跨境信用合作的必要性与发展轨迹”“我国关于跨境信用合作的法律规定”“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首先,顾教授详细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正当性及有效性、法治化进程,勾勒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脉络与路线图。其次,顾教授指出社会信用体系研究不仅仅要立足本土建设内容,还应当具备全球视野,深入进行跨境信用合作的中国思考。信用治理应当从“信用中国”走向“信用强国”乃至“信用全球”。寻找信用合作的“合作点”,应当考虑从经济学视角的“交易成本”出发进行探索。他将主题聚焦到“个人数据的跨境合作”范畴中,从国家主权与数据自由流动之间如何平衡的角度展开论述。从历史发展来看,跨境信用合作的演进可以分为信息壁垒的破除与数据保护(1980年至2005年前后)、跨境信用合作的冲突与博弈(2000年至2020年前后)、跨境信用合作趋于完善三个阶段,国际间的信用合作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尽管各国均主张数据主权,但都通过原则性规定和具体规则的设计为数据跨境流动做出了让步。从次,当下我国的跨境数据制度已经有了基础性的搭建,逐渐步入法治化与系统化轨道,其中需要审慎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顾教授还对比了我国的跨境数据流动方案与欧盟、美国的区别,阐述了跨境信用合作的路径选择,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相应建议。最后,顾教授通过政策梳理,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对粤港澳三地信用建设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辨析。他指出,粤港澳大湾区的信用合作可以尝试从企业合作入手,重点建设一体化的信用服务市场。
在评议环节中,吴玄副教授从三个方面展开评议:第一,从国际形势的判断视角来看数据跨境的问题,可以深化对“数据壁垒”形成机制的理解。第二,信用信息的跨境需要结合数据分级分类制度进行理解,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数据需要相应的处理制度。第三,数据跨境要求来源方和接收方在数据安全制度上存在一定共识,这需要在特定的国际关系中进行相应操作与策略选择。
左亦鲁助理教授在评议中分享了自己的见解。第一,跨境信用对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内地与香港的关系涉及到政治共同体的边缘治理,因此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第二,香港和大湾区的问题是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在香港和大湾区这样的特殊环境下展开信用合作,具有一定的政策实验性质,信用合作可能是探索大湾区整合的一个重要的创新工具。第三,跨境信用合作对网络安全、互联网治理领域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以此为切入点可以为建立一些新的国际的合作形式打下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