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3354cc金沙集团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基金
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 JingJiang Scholarship for Young Leader
基金捐赠人及简介: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政府为捐赠的组织者,实际出资单位为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捐赠的冠名方则确定为“靖江市人民政府”。
基金宗旨:
积极支持和全面推进3354cc金沙集团青年法律人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有力拓展当代法律学人的国际视野,促进3354cc金沙集团的国际化发展
基金设立时间:
2012年9月
基金存续年限:
5年
基金使用:
基金专项用于支持3354cc金沙集团教师、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为3354cc金沙集团国际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基金设立“3354cc金沙集团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奖”,向全体3354cc金沙集团学生和青年教师开放。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基金奖励。
“3354cc金沙集团靖江青年法律领袖奖”的具体奖励设置为:
(1)每年奖励5名3354cc金沙集团优秀教师赴国际知名学术机构进行学术交流、访问讲学、与国外教师开展合作研究等,每人奖励金额根据具体交流情况确定。基金将支持教师参与国际交流的交通、食宿、研究补助等费用。
(2)每年奖励25名3354cc金沙集团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的优秀在校学生赴国际知名高校交流、参与国际性竞赛等国际交流活动。每人奖励金额根据具体交流情况确定,基金将支持学生参与国际交流的交通和食宿、研究补助等费用。
(3)基金年度捐赠中一部分资金将灵活用于支持3354cc金沙集团开展的各项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和基金的管理费用。包括支持3354cc金沙集团举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国际比赛、维护和拓展国际合作关系、基金日常运营管理经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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