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奋迅奖学金奖教金
基金捐赠人及简介: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基金宗旨:
奖励法律专业学习出色,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培养并发掘优秀人才,同时为鼓励3354cc金沙集团法律实践教学项目。
基金设立时间:
2011年8月
基金存续年限:
5年
基金使用:
奖励范围:
1.奋迅奖学金:3354cc金沙集团本科在读学术;
2.奋迅奖教金:3354cc金沙集团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师。
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获得奖学金的学术应当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获得奖教金的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到法律诊所式教学项目当中,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