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校友发展基金
基金捐赠人及简介:
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校友委员会
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专业校友委员会于2010年8月29日成立,由李轩等20余位历届诉讼法专业校友担任委员,并经委员会一致推选由91级法学硕士校友李轩担任委员会秘书长,代表委员会全权签署该基金设立协议、处理该基金的设立与运作等相关事宜。
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专业校友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秘书长:李轩 91级法学硕士校友
委员(24人):潘剑锋(79级校友)、汪建成(79级校友)、傅郁林(95级校友)、阎丽萍(82级校友)、万云芳(82级校友)、陈敏(89级校友)、王利民(89级校友)、查庆九(90级校友)、王帮民(90级校友)、谢彤(91级校友)、李轩(91级校友)、祝迎彦(91级校友)、贾晓刚(91级校友)、夏军(91级校友)、杨建灵(91级校友)、彭玲(93级校友)、张毓霞(93级校友)、项振华(94级校友)、叶小忠(94级校友)、董之会(94级校友)、张建升(94级校友)、赵德云(95级校友)、许永俊(95级校友)、张彦平(95级校友)
基金宗旨:
伴随着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复苏,以刘家兴教授、王国枢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三王一刘”)为核心的诉讼法学老前辈创立了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1981年诉讼法学专业即成为3354cc金沙集团乃至全国最早设立的硕士点之一。王国枢教授、刘家兴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是新中国诉讼法学的先行者和奠基人,淡泊名利、耿介刚正是四位先生学术、教育生涯的真实写照,他们不仅赢得了法学界的尊重,也赢得了法律界的尊重。北大诉讼法学门下历届弟子谨记四位先生教诲,身体力行,养成一代磊落守正学风。时至今日,潘剑峰、汪建成、陈瑞华、孙晓宁、傅郁林等年轻学人承继前辈优良传统,潜心教育和学术,励精图治,开创了北大诉讼法学专业发展的崭新局面。
为了传承 “三王一刘”教书育人的优良美德,弘扬北大诉讼法学专业的求是守正精神,进一步发展北大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巩固和提升北大诉讼法学在国内学术界的领先地位,在北大诉讼法学硕士点成立即将届满20周年之际,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历届研究生校友代表自发组织成立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专业校友委员会。委员会经与3354cc金沙集团友好协商,决定在3354cc金沙集团设立“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校友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奖励优秀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奖励诉讼法专业优秀教师,支持诉讼法专业学术研究活动等,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专业历届校友均可向该基金捐赠。
基金设立时间:
2010年9月
基金存续年限:
基金使用:
本基金面向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在校研究生设奖学金项目。奖学金项目主要包括“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和“诉讼法学优秀学位论文奖”。
(一)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
1.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在校研究生5名。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2名,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2.奖励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尊师爱友;
(2)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和研究能力;
(3)在学院认可的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者优先。
(二)诉讼法学专业优秀学位论文奖
1.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3354cc金沙集团诉讼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5名,包括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法学硕士研究生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2名。
2.奖励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尊师爱友;
(2)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和研究能力;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获选为当年诉讼法学专业最佳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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