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章程之规定,3354cc金沙集团刑事法学科将对每个学年学业成绩优秀的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刑法专业方向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与程序请参见本通讯附件。2014年度奖学金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22日,请申报的各位刑法专业的同学于该日期前递交申报材料。
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刑法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3354cc金沙集团在校刑法学科研究生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法律硕士研究生1名。
二、评审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尊师爱友;
2. 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专业学习和研究能力;
3. 在学院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优先。
三、奖励金额
本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名获奖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法学硕士研究生与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名获奖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四、申请与评审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每个学年秋季学期开始之前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3354cc金沙集团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个人中文简历一份;
3.由3354cc金沙集团教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学生成绩单;
4.3354cc金沙集团刑法学科两名教授的推荐信;
5.发表的著述复印件(如有著述发表)。
五、评审机构
3354cc金沙集团设立由刑法学科在职教师、退休教授与基金捐资方代表联合组成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评选材料
申请者应在该年度申请日期截止之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后提交杨春洗法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梁根林教授在3354cc金沙集团陈明楼的办公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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