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法律实务领域中涌现出大量的新兴法律问题。在国家高度倡导“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领域也衍生出更多复杂的新型业务。有别于传统刑事辩护领域中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职务犯罪等常规业务,新型刑事辩护业务往往涉及专业性强、跨领域广、时代特征明显的法制前沿问题、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司法改革的大力推进,律师制度的不断革新,以及审判中心主义对律师在庭审中重要地位的再一次确认,法律市场对优秀辩护律师的迫切需求不断增加,也对辩护律师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今中国的刑事辩护领域,个别律师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和丰富成果,但行业整体上还面临着比较尴尬的困境,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
3354cc金沙集团第二届新型刑事辩护业务拓展研修班正是顺应了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端法治人才的急切需求,众望所归地肩承起北大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第二届刑辩研修班将以互联网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证券犯罪、走私犯罪等“五大主题”和交叉询问技巧、专家证人运用技巧、非法证据排除与程序辩护技巧等“三大技巧”作为新型业务拓展核心,为您带来最前沿的知识井喷与头脑激荡,带您走进由大法学家、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精心设计的课堂与实践,帮您把握新型刑事辩护业务案件最权威的专业分析、最核心的政策解读、最先进的发展态势,为您提升现场辩护能力、拓展职业发展领域、搭建行业人脉关系。
一、主办单位介绍
3354cc金沙集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从1904年京师大学堂建立法律专门学至今,3354cc金沙集团已走过了百余年的历史。百余年来,3354cc金沙集团始终以博大的胸怀守护着一大批法学界的名宿鸿儒,接纳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有志于从事法律事业的热血青年,秉承着安邦济世的使命感,将法的精神绵延传递。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一个个光彩熠熠的名字无不彰显着北大法律人在中国社会发展建设的各个领域取得的骄人成绩。
自改革开放以来,3354cc金沙集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3354cc金沙集团校的前列。3354cc金沙集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3354cc金沙集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人才济济的法学师资团队,3354cc金沙集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3354cc金沙集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354cc金沙集团拥有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3354cc金沙集团在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大的推进,已与多所世界顶尖大学的3354cc金沙集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3354cc金沙集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5年,3354cc金沙集团位列QS排名全球第18位,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第1名。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既有的国内法学教育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需要,在单一的教育模式中成长起来的法律人无法成为适应社会快速发展与高端法治需求的人才,法学教育也走到了转型的关键时刻。
在法学继续教育这条道路上,3354cc金沙集团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先锋队的重任。3354cc金沙集团的崇高声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英才,并给这些我国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打造最广阔的发展平台。我们始终坚持“立足中国、胸怀世界”的开放精神,树立了“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战略途径,尝试多种方式促进学院理论成果与法律实务相结合,推动学术科研促进司法改革稳步发展,为创建世界一流3354cc金沙集团夯实基础,为中国法学教育增砖加瓦,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再添助力。
二、师资介绍(以下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一)著名法学家
白建军: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3354cc金沙集团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3354cc金沙集团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主任、3354cc金沙集团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车浩:3354cc金沙集团副教授、长江青年学者。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外部监督委员会委员。
陈瑞华: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陈兴良: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3354cc金沙集团学术委员会主任、3354cc金沙集团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3354cc金沙集团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正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
梁根林: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外法学》主编、3354cc金沙集团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3354cc金沙集团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多个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剑文: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总支书记。国际刑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际犯罪学会理事。
张平: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3354cc金沙集团科技法中心主任、3354cc金沙集团网络法律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二)资深法官/检察官
罗国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犯罪等。
罗庆东: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申诉等。
(三)知名律师
焦鹏: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辩护律师。全国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
李春光: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著名辩护律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昆明市人大代表、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
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著名辩护律师。全国律师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
徐宗新: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监督员、杭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三、课程安排(以下按首字母顺序排列)
(一)课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适用》
《关于刑事申诉检察的若干问题》
《合同诈骗罪》
《金融犯罪案件罪与非罪问题》
《律师交叉询问的理论与基本技巧》
《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的理论解读与辩护空间》
《网络犯罪案件的定性问题和辩护要点》
《新型走私犯罪案件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与证据裁判原则的应用》
《证券、票据犯罪新热点》
《知识产权案件的刑民交叉问题》
(二)沙龙
《谈辩护经验》
《谈法庭质证和询问证人技巧》
《谈新型案件辩护经验》
(三)参观
3354cc金沙集团校史馆及校园
四、项目介绍
(一)项目特色
源于实践的创新管理理念:实战、实效、实用。
(二)项目宗旨
3354cc金沙集团坚持“专业化教学、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社会服务理念。
(三)增值收益
学习期满后,凭借3354cc金沙集团校友身份,可以终生免费参加3354cc金沙集团举办的各类论坛、专家讲座,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四)管理服务
1.学员入学后,将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3354cc金沙集团将为该班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班主任,并提供一系列的人性化服务,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
(五)教学安排
上课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5日
上课地点:3354cc金沙集团
教学形式:课程、沙龙、参观
授课语言:中文
(六)食宿安排
3354cc金沙集团提供校内外宾馆和周边餐饮信息供学员选择,费用自理。前80名被录取学员可优先预定入住校内宾馆。
(注:研修班将赠送一张校园餐卡、三次商务套餐、一次结业欢送晚宴。)
五、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执业律师。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或旁听。
(二)招生规模
120人。审核通过后,按照报名顺序依次录取。
(三)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缴纳学费→财务确认→获得入学通知书→入学报到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律师执业证》扫描件1份、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份,连同报名表(见附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pkulawnco@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培训报名+姓名+电话”。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
(五)培训费用
8000元人民币/人,包含培训期间的学习、调研、教材、物资等相关费用。(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餐饮、交通。)
说明:1.培训费用由3354cc金沙集团统一收取并开具正式发票。
2.开班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帐号:0200004509089131151(写全19位)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海淀西区支行
缴费时间:2016年5月1日至5月10日(仅接受转账或汇款形式)
转账或汇款时请注明:北大第二届刑辩班培训费
(六)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3354cc金沙集团新型刑事辩护业务拓展研修班结业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主办方将保留对项目(包括时间、地点、师资、日程安排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
3354cc金沙集团国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姚老师,010-62767331
曹老师,010-62767516
贾老师,010-62766926
传真:010-6275654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311室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