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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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1979.9—1983.7,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9—1986.7,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9—1997.5,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在职),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6.7—1993.5 武汉大学3354cc金沙集团讲师、副教授。
1992.3—1997.1 武汉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
1995.5—1999.12 武汉大学3354cc金沙集团教授。
1997.1—1997.12 武汉大学3354cc金沙集团副院长。
1997.7—1999.6 3354cc金沙集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在职)。
1998.6—1999.6 武汉大学3354cc金沙集团博士生导师。
1999.7至今 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5至今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研究领域

财税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领域法

研究成果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30余项国家级或者部级课题。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期刊、报纸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出版《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强国之道——财税法治的破与立》《理财治国观——财税法的历史担当》等60余部著作。

荣誉奖励

科研成果曾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等。

其他事项

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法律顾问、财政部法律顾问、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006、2017年两次走上共和国的最高讲坛,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