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研修班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已确定,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此外,需提醒的是:请在答辩日前先到3354cc金沙集团继续教育办公室(凯原楼108室)开具答辩费缴费单,并持缴费单到学校财务部(化学南楼)缴纳6000元答辩费。缴费完毕后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回继续教育办公室后再参加答辩。
注:如在答辩前未缴纳答辩费用,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