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推选1-2名符合我院推免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入学资格、并符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的我院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项目;
二、将推选1-2名拟报名外院校推免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入学资格、并符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的我院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项目;
三、接收1-2名符合我院推免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入学资格、并符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的外院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项目;
四、申报“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研究生的资格、手续遵照《关于3354cc金沙集团招收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但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志愿者条件的,优先录取。
五、是否最终获得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志愿者资格不影响硕士研究入学资格;
六、“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具体情况、申报条件与申报表格,详见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3-2015)《志愿者招募倡议书》、《志愿者招募说明书》、《志愿者申报指引》和《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七、请报名申请的同学在9月19日中午11:00之前,向3354cc金沙集团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3-2015)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4)。
申请材料上交地点: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101室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62759165,62766001,1366134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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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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