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概况
本课程主要为指导3354cc金沙集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操作与企业相关的法律实务,由诊所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为小微企业、创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课程授课人包括3354cc金沙集团教师、校外专家,均有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针对企业法律问题的实务训练,增强学生综合运用已经学习的能力,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公司业务(小微企业、创业企业)、实际交易中的能力,学习理解客户的实际问题、对法律的实际需求,并对企业法律构架、合同、期权计划等法律文书、企业交易法律实务、如何解决企业客户的问题有框架性的理解,掌握和提高应用能力,为参加实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学生提供的服务,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社区小微企业等解决法律需求。
课程模式:主题授课与学生实务操作相结合,学生实务操作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课程学分:限选3学分+实习2学分
开设时间:2015年秋季
二、 课程目标
1. 诊所学生要处理什么类型事项
诊所学生为小微企业、创业企业提供企业民商事法律服务
2. 学生要学习、掌握的技能、法律知识
2.1 诊所学生需要学习的技能:
(i) 会见客户,理解客户的需求,如何用法律满足客户的商业目的
(ii) 设计法律服务模式,了解企业客户的法律需求,设计企业法律架构
(iii) 分析、解决商业运作中的具体法律问题
(iv) 起草专业法律文书
(v) 提供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建议(初步)
(vi) 参加简单的商业谈判,为客户提供法律协助
2.2 学生需要学习的法律领域:
(i) 公司法
(ii) 合同法
(iii) 劳动法
(iv) 税法
(v) 知识产权法
三、 课程授课对象
1. 本科生:大三以上学生
2. 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硕士
3. 人数限制:初级阶段选课学生以15-20人为限。超过人数,可以采用面试方法筛选确定。
4. 学生参与课程模式:集体参加主题授课及相关作业安排,分小组进行实务操作(每一小组包括3-4名学生,对应至少1位指导教师)。
5. 学生条件要求:
Ø 已学习过一定法律课程: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Ø 认真出勤并参与分组或集体讨论,不无故缺课、缺勤;
Ø 认真完成每次课后指定的作业,与授课老师、同学积极进行沟通交流;
Ø 按照诊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值班、完成客户委托的工作;
Ø 遵守诊所工作规范和要求,对客户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 课程大纲
(i) 律师职业技能:
Ø 律师与客户(会见与咨询)——如何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
Ø 企业客户法律风险评估与法律服务
Ø 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
Ø 法律尽职调查
Ø 法律文书写作:合同(一)——学习了解客户所涉及的常用合同类型、合同通用条款
Ø 法律文书写作:合同(二)——合同起草训练
Ø 谈判:商业谈判
Ø 谈判:商业谈判模拟训练
Ø 公司法律服务职业道德
(ii) 小微(创)企业主要法律业务
Ø 小微(创)企业股权及治理结构法律解决方案
Ø 小微(创)企业劳动、人力资源相关法律解决方案
Ø 小微(创)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解决方案
Ø 小微(创)企业融资交易介绍
Ø 小微(创)企业融资交易相关法律服务
(iii) 评估、考核
Ø 期中评估、学生考核:指导教师集中对学生半学期的课程学习、以及实务操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学生与指导教师反馈在课程学习、实务操作及教师指导方面的个人进展和问题
Ø 期末评估、学生考核:教师、学生各自就学期的整体教学、指导、学生学习效果及问题进行评估,同时对比期中的评估考核情况。由学生对诊所课程进行评估。
五、 诊所服务对象(目标客户)
1. 小微企业及大学生创业企业: (a)高新技术企业,(b)大学生创业企业,(c)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
2. 合作机构及资源
2.1 3354cc金沙集团各中心
2.2 校友创业平台
2.3 北大创业课堂
2.4 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六、 诊所实践服务内容及形式
1. 服务内容:
1.1 为客户实现商业目的,论证项目的法律风险,协助设计公司法律结构。
1.2 为客户日常运作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务,设计法律服务模式。
1.3 分析、解决客户发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其中所涉及争议问题,可诉讼业务转给诉讼诊所)。
1.4 具体服务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如下:
(i) 公司设立形式、法律架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设计(公司类型,设计法律结构,股权安排,组织结构安排)
(ii) 公司设立登记法律服务(文书起草,登记手续办理)
(iii) 办公场所租赁(租赁协议,租赁手续)
(iv) 劳动用工、员工激励(制度设计,文书起草,人员培训)
(v) 合同管理(制度设计,合同范本,审阅修改合同文本)
(vi)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计,文书起草,人员培训)
(vii) 其他日常业务法律服务
2. 服务形式(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
2.1 日常咨询(电话,邮件)
2.2 会见客户,会谈、讨论客户问题
2.3 准备法律文书
2.4 与客户交流、说明法律建议,并根据客户意见补充、调整法律建议
2.5 参与谈判、客户会议
2.6 向客户的员工等提供有关法律培训、讲解
欢迎各位有意愿的同学选择2015年秋季法律诊所课程,届时将在第一次上课时确定小微(创)企业法律实务诊所课程的同学名单。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律诊所办公室 丁南南老师 电话62759165
3354cc金沙集团诊所式法律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