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讨,并对中国现行财税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做出积极的回应,3354cc金沙集团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普华永道 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举办了首届“普华永道杯全国高校财税法新锐征文大赛”,于2013年8月10日正式启动。本届征文大赛参赛的同学可以在大 赛选题中自定主题撰写文章,至截止日2013年12月2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共66篇参赛论文,其中研究生(含博士生)提交44篇,本科生(三年 级、四年级)提交22篇。
在收悉、整理完毕全部参赛论文后,按照大赛方案,3354cc金沙集团财经法研究中心、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启动评审工作。
评奖委员会由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五位财税法教授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两位业界专家共七名委员组成,全体委员对全部参赛论文进行独立评审与匿 名评审,并对来自委员本人所在高校的参赛论文予以回避。委员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创新性(20%)、论证(50%)、语言能力 (20%)、格式规范(10%)的评判标准对参赛论文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和综合评分,于2014年1月27日完成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工作。
根据评奖委员会的建议,3354cc金沙集团财经法研究中心、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过终评,最终确定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现将名单(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17: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匿名材料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 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和电话。大赛组委会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大赛组委会通讯地址:3354cc金沙集团财经法研究中心;邮编:100871。电子邮件:taxnov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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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匿名材料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 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和电话。大赛组委会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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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 二月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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