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上午,由3354cc金沙集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3354cc金沙集团公众参与与支持研究中心、耶鲁大学3354cc金沙集团中国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司法与公开研讨会”在3354cc金沙集团一楼报告厅成功举行。来自学界、实务界的中外专家、学者共计8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会议聚焦“司法与公开”这一主题,分为“中国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查”,“美国信息自由法案件的司法审查”,“中国司法公开的现状、问题及改革”,“美国司法公开的制度与实践”四个板块,与会专家就相关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并且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研讨会既关注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又注重中西法律实践的对话,取得了圆满成功。
研讨会的开幕式由3354cc金沙集团副院长沈岿教授主持,他首先向与会嘉宾表示感谢,随后请三位嘉宾致开幕词。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3354cc金沙集团副院长、公众参与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Jamie P.Horsley女士先后致开幕词。他们向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并对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达了良好祝愿。
本次研讨会的第一个议题是“中国信息公开案件的司法审查”,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赵大光庭长主持。首先发言的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程琥庭长,他介绍了北京市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的特点,并指出审理信息公开案件应当关注的一些问题。第二位发言的是王锡锌教授,他介绍了其所作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并对程琥的发言做了回应,最后对信息公开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做了独到的分析。进入评述环节后,赵庭长首先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的杨伟东教授作评论,杨教授提出了三个值得大家讨论的问题:法院在信息公开案件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原告的地位和起诉资格问题,法院权限问题。第二位点评人是王才亮律师,他指出了目前信息公开案件存在的问题。第三个环节是自由讨论,高秦伟教授、沈岿教授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报告人做了适当回应。
接下来的议题是“美国信息自由法案件的司法审查”,由Jamie P.Horsley女士主持。本节的主讲人是美国哥伦比亚地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Barbra Jacobs Rothstein,他向大家介绍了美国《信息自由法》的体系以及美国联邦法院适用《信息自由法》的司法实践。随后,主持人请四位中国法官进行点评。第一位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蔡英伟庭长,他提出了司法实践中比较困惑的三个问题;第二位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齐颖副庭长,她介绍了一中院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情况并且指出了面临的一些困惑。第三位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霍振宁审判长,他对中美的信息公开立法进行了比较。最后一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振宇,他用三个词形容自己的感受:感同身受,受益匪浅,意犹未尽。在自由讨论环节,部分老师和同学进行了评论或提问,Barbra法官做了回应。
第三个议题是“中国司法公开的现状、问题及改革”,由应松年教授主持。第一位主讲人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处长姬忠彪,他主要从司法公开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手段创新和下一步工作规划四个方面做了介绍。第二位报告人是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他主要从律师视角讨论司法公开的实践问题。在讨论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长石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润华、法官刘洋和3354cc金沙集团新闻传播学院的龚文庠教授进行了点评。提问环节有同学提了问题,姬忠彪处长做了回应。
本次研讨会的最后一个议题是“美国司法公开的制度与实践”,由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高级研究员Robert Williams主持。本部分的报告人是美国德克萨斯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Stephen William Smith,他从法院公开传统,当前美国的法院公开相关法律政策;媒体旁听;美国的判决书文本报告制度;司法判决的写作等五个部分,对美国司法公开问题进行了解读。随后,来自基层法院的四位法官做了点评。提问环节,Smith法官对问题做了回应。
四个议题结束后,Horsley教授和王锡锌教授分别做了总结发言。这一场理论界与实践界深度沟通,中国和美国理性对话的研讨会成功落下帷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