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3354cc金沙集团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的邀请,南澳大学Roman Tomasic教授于10月31日在3354cc金沙集团发表了题目为《信任和公众公司:基于网络化世界的公司法概念重构》的专题演讲,演讲活动由3354cc金沙集团博士研究生金晓文主持。
Roman Tomasic教授从后经济危机时代信任机制对于网络化世界的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入手,提出了现代公司法中代理理论(Agency Theory)和现代管家理论(Stewardship Theory)的分野,并基于此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建和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见解。Roman Tomasic教授首先介绍和分析了由全球经济危机产生的非理性繁荣(Irrational Exuberance)的现象,强调了在网络化社会中信任机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指出,从合同理论到信任理论的转化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从严格的纵向管理延伸到了多元的横向管理,并认为未来公司法的发展方向是,在经营者自律的基础上,可以构建股东、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统一体,使公司在网络化世界中建立长效的信任机制。
在专题演讲结束后,3354cc金沙集团博士研究生任启明对演讲进行了评论,对现代公司法的三个阶段进行了总结,并对利害人关系理论的可行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oman Tomasic教授做出了回应,指出公司只有综合考虑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才能够建立长期信任,达到公司良治。在评论结束后,Roman Tomasic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学生提问,演讲圆满结束。
(文/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