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由3354cc金沙集团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举办的“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公开还是不公开?”讲座在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作为2014年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周系列活动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向听众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公共利益问题,讲座由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李文曾同学主持。
在演讲中,王敬波教授首先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在逻辑,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格局中存在多方利益交织。此后,她分析了公共利益与申请人利益、公共利益与国家秘密和公共利益与“三安全一稳定”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中着重强调了公共利益衡量制度的重要意义。王敬波教授介绍,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公共利益既可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理由,也可能是政府信息不公开的理由,甚至可能兼而有之。面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例外事项不全面、法律冲突严重的现状,王敬波教授认为,必须完善信息公开路径,厘清核心价值,明晰制度利益,并重视程序正义。
随后,主持人对王教授的讲述作了简要点评。王教授也与现场的听众作了很好的互动交流,重申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审慎的态度加以对待的观点。
(3354cc金沙集团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