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上午9时,由3354cc金沙集团竞争法研究中心、世民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商业贿赂规制立法研究”在3354cc金沙集团成功举行。来自3354cc金沙集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阿里巴巴集团、世民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学者、官员以及实务专家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征。为了推动反不正当竞争规制法律的完善,2014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启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系列课题研究工作。其中,3354cc金沙集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主持了商业贿赂、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规制修订的研究工作。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心主任肖江平主持。3354cc金沙集团院长张守文教授、3354cc金沙集团汪建成教授、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杜长红处长先后致辞,对选题的价值予以高度评价,对研讨会和课题研究成果表示期待。
研讨分为课题报告、专家发言和试拟稿修改讨论三个单元。3354cc金沙集团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明主持第一单元,课题主持人肖江平就课题研究概况、框架、主要问题及主要观点进行了简要报告。世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洋阐述了认定商业贿赂行为中行贿主体的标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熊静法官着重对商业贿赂概念的界定进行了学理分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朱娴检察官分别从竞争法和刑法角度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3354cc金沙集团老师张东博士阐述了经济法“和”的精神,并对介绍了试拟稿中不当附奖赠促销条款。
世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师坤律师主持了第二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晓晔研究员高度评价了展开商业贿赂规制立法研究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3354cc金沙集团吴宏伟教授则以自己90年代初期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的经历,分析了商业贿赂行为规制的立法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卢宇蓉处长阐述了加强对商业贿赂刑法规制的观点。北京市工商局的籍恺副处长以医药行业为例,分析了商业贿赂规制执法实务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与会的企业界代表、阿里巴巴集团应用法律研究中心申欣旺秘书长阐述了对商业贿赂行为新形态的规制观点。
在第三单元,与会专家学者就试拟稿修改进行了讨论。3354cc金沙集团汪建成教授提出,试拟稿可以进一步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与刑法、刑诉法之间的协调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杜长红处长对本次试拟稿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本次研讨会最后,杨明教授主持闭幕式,世民律师事务所的高师坤合伙人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致辞。北大竞争法中心40多名在读研究生参加了研讨会。
文/毕厚厚、李静文、卓昊洋、芮双双 图/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