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
龚刃韧
教授,国际法学
教育背景
1988年2月日本北海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1990年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讲师

1990年-1993年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副教授

1993年-现在3354cc金沙集团教授

199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3354cc金沙集团访问学者

1997年下半年日本京都大学3354cc金沙集团客座研究员

2000年1-3月英国诺丁汉大学3354cc金沙集团短期学习和研究

2005-2006年日本九州大学客座教授

研究领域
国际公法、人权法
荣誉奖励
1997年获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一等奖

1998年获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一等奖(获奖著作《国家豁免问题的比较研究》)

研究成果
著作:

《现代日本司法透视》,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

《国家豁免问题的比较研究》,3354cc金沙集团出版社1994年(2005年再版)。


最近十年发表的部分文章:

(1)《不歧视原则与中国农民权利》,《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3卷第2辑(总第5期)2005年版;

(2)《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5年第五号;

(3)“The Legal Status in China of Human Rights Treaties”, in The Bulletin of Kyoto Human Rights Research Institute, No.13, March 2008. 

(4)《法治的正本清源》,《法学》2009年第1期;

(5)《关于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法学思考》,《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6期;

(6)“The Historical Causes of China’s Dual Social Structure”, in Confronting Discrimination and Inequality in China: Chinese and Canadian Perspectives, edited by Errol P. Mendes and S. Srighanthan, Ottawa: 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2009.

(7)《告别“衙门化”:中国大学的出路》,《文化纵横》2010年第3期;

(8)《不可克减的权利与习惯法规则》,《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

(9)《马克思新闻出版自由经典理论之重温》,《法学》2010年第7期;

(10)《重读密尔论自由》,《政法论坛》2010年第4期;

(11)《论人权条约的保留》,《中外法学》2011年第6期;

(12)《“9?11事件”后美国政府的酷刑政策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13)《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宪法困境》,《法学》2013年第9期;

(14)《酷刑:从合法的手段到公认的罪行》,《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1期;

(15)《国際司法裁判所と人権》、浅田正彦?加藤信行?酒井啓亘編:《国際裁判と現代国際法の展開》、東京:三省堂2014年;

(16)《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与人权条约》,《中国国际法年刊》(2014年),法律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

(17)《建立法治国家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基于对“苏联模式”的反思》,《法学》2015年第5期;

(18)《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成因:苏联模式的影响》,易继明主编《私法》2016年第1卷(第13辑);

(19)《“娜拉走后怎样”:<顾准文集>阅读札记》,《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3期;

(20)《〈禁止酷刑公约〉在中国的实施问题》,《中外法学》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