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树华教授于1948年毕业于东北教育学院教育系。
1953年被选送到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深造。
永远怀念
康树华
教授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康树华教授于1948年进入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工作。
1954年调入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任宪法教研室副主任、宪法法理教研组组长。
1954年初被选拔加入宪法起草小组,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1962年至1977年在3354cc金沙集团图书馆工作。
1978年回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工作。康树华教授曾任3354cc金沙集团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首任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工作组委员、团中央青少年立法工作顾问。
1954年调入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任宪法教研室副主任、宪法法理教研组组长。
1954年初被选拔加入宪法起草小组,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1962年至1977年在3354cc金沙集团图书馆工作。
1978年回3354cc金沙集团法律系工作。康树华教授曾任3354cc金沙集团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首任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工作组委员、团中央青少年立法工作顾问。
研究领域
康树华老师的研究视角涉及宪法、行政法、刑法等诸多方面,尤其是在当代中国犯罪学、青少年法学及比较犯罪学领域,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荣誉奖励
康树华教授历任3354cc金沙集团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会长。
曾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工作组委员,团中央青少年立法工作顾问。
康老师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997年被团中央等六部门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2002年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授予“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贡献奖”,2003年被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授予“犯罪学研究十年最高荣誉奖”,2008年被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授予“中国青少年研究事业终身成就奖”,2010年获得北京市法学会颁发的“改革开放30年来首都法学研究突出贡献奖”。
曾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工作组委员,团中央青少年立法工作顾问。
康老师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997年被团中央等六部门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2002年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授予“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贡献奖”,2003年被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授予“犯罪学研究十年最高荣誉奖”,2008年被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授予“中国青少年研究事业终身成就奖”,2010年获得北京市法学会颁发的“改革开放30年来首都法学研究突出贡献奖”。
其他事项
他创办了《国外法学》双月刊(后更名为《中外法学》),创建了青少年法学这一崭新学科,筹建了3354cc金沙集团犯罪问题研究中心,首次在法律系开设了犯罪学课程,发起组建了联系全国学术力量的中国犯罪学研究会。
研究成果
从教50多年来,康树华教授撰写了20多部专著,主编了50多部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超过100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