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
陈兴良
教授 ,3354cc金沙集团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男,汉族,浙江籍,1957年3月21日出生
教育背景
1981年12月毕业于3354cc金沙集团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3354cc金沙集团任教,先后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1998年至今任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
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
荣誉奖励
荣誉

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项目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3354cc金沙集团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


科研奖项

1、《刑法哲学》1995年获国家教委第一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2、《刑法的价值构造》2002年获教育部第二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3、《本体刑法学》2004年获第四届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4、《刑法知识论》2009年获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5、《判例刑法学》2013年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6、《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2015年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7、《共同犯罪论》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8、《刑法的人性基础》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9、《本体刑法学》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0、《刑法适用总论》2003年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11、《规范刑法学》2006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12、《刑事法治论》2009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其他事项
兼任3354cc金沙集团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