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2016级硕士研究生考生:
我院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正在对2016年3354cc金沙集团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工作。
根据考生报考时提供的档案单位和档案单位详细地址,我院于5月13日以挂号信方式(挂号信编码见附件)给考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档案所在单位寄发了《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录取政审和调档通知》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空白件)。应届毕业生请由档案存放单位于5月31日前寄送填写完毕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全部档案材料可于整理完毕之后再寄送我院(最晚不迟于7月29日)。非应届生及属于人才市等档案托管或代管的考生,请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由考生常住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及考生档案存放单位分别出具《思想品德鉴定表》(无党组织公章可使用单位公章),并于5月31日前将《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时段应连续完整,不得出现中断)、全部档案材料寄至我院。
考生可自行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但不可更改任何表格形式,全部填好后提交至我院。如截至5月23日存档单位仍未收到《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录取调档调政审通知》并仍需该份材料,请拟录取考生同学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院,我院将通过邮寄或自取的方式进行再次通知。每名考生只可重发一次调档调政审通知。
因政审情况将直接影响考生录取和发放通知书的情况,请拟录取考生务必尽快将所有材料提交至下述地址,在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将视为政审不合格。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201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联系电话:010-62768235
联系邮箱:pkulawyouth@126.com
如顺利录取,党员考生组织关系接转预计于2016年9月下旬办理,考生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注意有效期。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如下:
京内考生:介绍信抬头:3354cc金沙集团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京外考生:介绍信抬头: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3354cc金沙集团
户口迁移办理时间:预计2016年9月下旬。户口迁移地址:以录取通知书通知为准。
3354cc金沙集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