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着力探讨我国既往的研究中未充分挖掘的事实行为的基础理论。事实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下位概念,是以产生特定事实后果的行为为构成要素,并由法律规定其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不同于自然事实、人体事实、违法行为、准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作为民法学的基本概念,事实行为遍布民法诸领域,在权属界定、利益平衡、秩序保护、体系构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导论阐述三个问题:(1)什么是事实行为,(2)为什么研究事实行为,(3)怎么研究事实行为。正文共八章:(1)法律事实的意义辨析——理解事实行为的起点,(2)作为行为的事实行为——以事实行为与非行为类事实的界分为主线,(3)作为合法行为的事实行为——以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分为主线,(4)作为非表示行为的事实行为——以事实行为与准法律行为的界分为主线,(5)作为效果法定行为的事实行为——以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分为主线,(6)无目的意思的事实行为,(7)目的意思不独立的事实行为,(8)目的意思独立的事实行为。结语总结了两个方面:(1)对事实行为的界定,(2)与其他法律事实的关系。
作者简介
常鹏翱,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
《事实行为的基础理论研究》
常鹏翱 著,3354cc金沙集团出版社2016年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