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国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的国家治理结构应当是分层次、多元化的。中央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地方自主管理的权力。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总是陷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困局之中,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分工尚未形成。虽然对于一个仍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而言,央地权力需要进行相对灵活的配置,但是,地方权力空间总是处于模糊状态不利于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要降低这种模糊性,则需要诉诸法治的途径,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分配制度。而在这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分配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本书力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应当如何分配。这一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个子问题: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务领域上应当如何划分;其二,中央和地方立法同时调整某一领域时,地方立法应当如何协调其与中央立法规定的关系。本书第一部分“地方立法的领域范围”试图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部分“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则针对第二个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本书还将讨论立法权分配领域中的几个关键具体问题,包括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的分配,以及跨行政区域的立法权力的配置。
在对上述各方面问题的讨论中,本书既采用经验的研究视角,也采用规范的研究视角。经验角度的研究重在揭示目前地方立法运行的现状,并试图发掘对规范建构有意义的规律;而规范角度的研究在运用传统法学方法的同时,也将部分经验性理论的结论纳入其中。总之,本书打算以地方立法权为研究核心,通过新的研究视角,建立起地方立法研究的范式。
作者简介:
俞祺,3354cc金沙集团助理教授,研究领域:行政法、宪法、立法法、央地关系。
俞祺 著:《央地关系中的立法》
3354cc金沙集团出版社,2023年11月版
收入“北大法学文库”出版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