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上午9点,第二期博雅公法工作坊在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牛津大学法学博士、3354cc金沙集团公众参与中心高级研究员彭錞担任本次讲座主讲人,讲座主题为“‘征地悖论’成立吗?——八二宪法城市土地国有条款再解释”。3354cc金沙集团沈岿教授、北京市社科院成协中副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蔡乐渭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越峰助理研究员出席本次讲座,刘刚老师担任本次讲座主持人,来自京内外高校的近30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后,刘刚老师分别介绍了与会的各位嘉宾,并对本次讲座的主题进行了适当的阐述。

随后,主讲人开始了讲座的具体内容,彭錞老师从1982年《宪法》第10条文本入手,阐述了“征地悖论”的含义,并提出以下四个问题:(1)八二宪法国有化条款是所有权结构条款还是国有化条款;(2)该条款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3)该条款实际影响是什么;(4)学界所谓的“征地悖论”是否存在。通过详实地论证,彭錞老师认为目前学界所提出的“征地悖论”其实并不成立,八二宪法城市土地国有化条款只是一个历史的见证和总结,我们没有必要通过质疑其合法性,主张废除或重新解释该条款来解决“征地悖论”。

最后,沈岿老师、成协中老师、蔡乐渭老师、陈越峰老师以及刘刚老师分别对主讲人所讲内容进行了精彩评议,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主讲人一一进行了回应。在自由讨论环节,现场师生也与各位嘉宾进行了互动。上午12点左右工作坊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