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先行者,近年来,3354cc金沙集团不懈探索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改革。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3354cc金沙集团推出了“教学沙龙”系列活动。该活动旨在促进教学方面的相互交流,为教师之间分享教学经验、方法和心得搭建沟通的桥梁,凝聚形成教学共同体,进一步促进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精研教学工作的氛围,持续提升3354cc金沙集团的教学质量。
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沙龙”邀请多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为全院教师分享他们从教以来的心得与感悟。各位主讲老师数十年如一日,教书育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学生的成长和学院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的教学经验和奉献精神是3354cc金沙集团的宝贵财富,我们期待通过教学沙龙的形式使之得到继承和发扬。
2024年5月23日中午,3354cc金沙集团教学沙龙2024年第4期(总第29期)“学生与老师,谁是谁的未来?”在凯原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本期沙龙由白建军老师主讲,3354cc金沙集团副院长刘哲玮老师主持,并得到了3354cc金沙集团道·安法学基金的支持。
活动开始前,3354cc金沙集团院长郭雳教授代表学院为白建军教授致赠本次沙龙的纪念海报,以表达对白建军教授长期以来在法学教育中投入的激情与热情、在教学改革中展现的创新与坚守的感谢和致敬。
白建军教授是2020年3354cc金沙集团“教学成就奖”获得者,他习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学知识解析精简,让不同学科背景的同学都能了解法律、认识法律、运用法律,获得了3354cc金沙集团乃至全校师生的认可。在本次沙龙中,白建军教授结合自身从教生涯,围绕“成为大学老师后的四个错觉及其应对”这一主题进行分享,并对“学生与老师,谁是谁的未来?”这一问题进行了不同于传统思维的解读。本文是此次沙龙的综述实录,以飨读者。
感谢3354cc金沙集团的各位同仁,感谢本次沙龙的组织者。我今天的题目有“标题党”之嫌——“学生和老师,谁是谁的未来”,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在学院举办的退休教师会上,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人人都有过我之处”,这句肯定是真心话;后一句叫“我与人人都不同”,这句其实是给自己壮胆儿。为什么说壮胆儿?因为在北大做老师,总有几件事情是绕不开的,一想起来就让人心惊肉跳。
一、做老师的“压力”
为什么做老师有压力呢?首先,在大学里,学生都是考进来的,老师可不一定。现在的大学教育严进宽出,北大的学生优秀,主要是学生自己考得好而未必是老师教得好。我们顶着北大教授的名头在外面做事,原来是沾了学生的光。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隐形压力。
其次,学生都认字,能在课下阅读教材。如果在课堂上得不到阅读之外的知识,他为什么要来上课?因此,做老师还有一层压力,那就是“怎么上课”。上课用的PPT不能和教材重复太多,如果抄教材,学生肯定不买账。有了PPT也不能照念,不然学生也会差评。因此老师每次上课还得想法子在PPT基础上临场发挥。
还有,学生每天都会听许多课程,有的必修、有的选修,有的叫好、有的叫座。老师当中,口才比你好的,名气比你大的,比比皆是。而我从小就嘴笨,直到现在也不能像有的老师那样出口成章。小时候帮学校卖报纸,四分钱一份。“四”字一着急就说不出来,只好喊“八分钱两份儿”。最后一算账,我卖得最多,因为他得买两份。刚留校时,我的课上只有六个学生,其中一个还是从公安大学跑来旁听的。旁边大教室里,吴志攀老师在上课,学生坐得满满的。课间休息,吴老师趴在我教室窗户上看着六个学生,再看看我,笑眯眯地走了。在北大做老师,谁心里有压力只有自己知道。
再有,学生对老师的期待也不一样。有的学生听懂了给你好评,有的学生越听不懂越觉得你厉害;有的希望听理论,有的希望听实务。这些需求,都不能不认真对待。
此外,按照如今大学的考核机制,学生仰视看得见的老师;老师们仰视谁呢?仰视看不见的编辑和匿名评审。学生打分、教学评估,那是软的;文章发不发,才是硬的。所以,花时间钻研怎么上好课,成本很高、好处不大。我管这叫做“软硬兼施”。硬的你不认真对待,就可能走人;软的你不认真对待,心里不好受得自己忍着。结果便是“重科研,轻教学”。实际上,科研与教学,前者是对“师能”的考核,后者是对“师品”的检验。做老师是良心活。
面对以上这些压力,当老师的可能被生生压出几个错觉。我想围绕这几个错觉,以及怎么对付压力、摆脱这些错觉带来的不良体验,分享我的几点感受。
二、错觉之一:讲台错觉
我一直以为,写作是因为读者不知道的事儿我知道。站在讲台上讲课,是因为学生不懂的事儿我懂。大学里,学生成绩好不好,不完全看他自己是否努力。还与许多因素有关。比如,老师讲得怎么样,给分手松还是紧,偏好什么样的学生。总之,我的讲台我说了算。所以,对专攻某个领域多年的老师来说,最容易的办法就是,东拉西扯、把学生弄晕。
其实,没有一个读者、学生是白纸一张。写作是与读者交流,讲课是唤醒、激活学生的已知。尤其是北大学生,听你讲课感觉不好随时走人。所以,在大学教书,要么唤醒你的学生,要么赶走你的学生。为了感受“学生的感受”,我曾多次去旁听别的通选课。有一次听饶毅教授开的《什么是科学》,赶上杨振宁的课。坐在窗台上,我被学生发现了。与学生们一起坐在课堂上听其他老师讲课,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你会从不同老师、不同风格的讲法中吸收到很多有益的东西。
唤醒学生的一个办法是:老师不能拿学生当填鸭来投喂,而应让学生感觉到师生之间是合作者的关系。将学生看成填鸭,一来是对他们的不尊重,二来是效果不好。比如说,我给过学生一组故事:“如何理解《恶童》《卡拉马佐夫兄弟》们的《白夜行》和《罪与罚》?”我让学生自己去归纳这四部作品的共性。在找共性的过程中,学生意识到、触摸到了某种新的东西,觉得自己有所长进。
“讲台错觉”还有一个表现,以为把我的一生所学讲出来,学生好好听就是了。应该努力改变的是学生,不是老师。其实,我们的学生有本科、硕士、博士之分;本科还有法科学生与通识教育学生之分。有时,我还会去中学开讲座。要不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这是个问题。我特别佩服数学家华罗庚,他到车间去给工人讲高数。把大学生弄晕,是小本事;能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人都听懂某个知识主题,这是大本事。
不断根据教学需要充实、完善自己,做好“命题作文”,学生们当然受益;但实际上,最大的受益者是老师。否则,一辈子讲一套课件不做调整,无论谁来听都是这一套课件,去年是这套、明年还是这套,其实老师自己都觉得没尊严。
三、错觉之二:学科错觉
我一直以为,我所在的学科就是我的栖身之地,就是我看世界的窗口,当然也是我的饭碗。所以,我尽量不去碰别人的饭碗。但其实,学科划分只是知识生产者之间进行分工的结果,并不等于说现实生活中的某一部分就纯粹是刑法问题而肯定与民法没任何关系,另一部分一定就是民法问题,刑法就得靠边站。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是综合的,只是我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形成了不同的视角,重新建构了问题。如果每个人都以为世界就是自己学科窗口所看到的样子,原本完整的现实世界就被人为地肢解了。
我认为,大学的使命不是切碎这个世界,而是发现世界的原貌。打破学科错觉的路径之一是提倡做跨学科研究。金字塔哪个最高?底盘最大的金字塔最高。打井如何才能打得更深?口径要开大一点,才能打深。这里的启示就是:不能把自己关在学科的小笼子里,做学科的“小笼包”。要做跨学科研究,自由往返于不同学科之间。你选用的学科越多,你离问题、真相就越近。当然,也可能获得更多学生的认同和追随。
我较早倡导的金融犯罪研究和法律实证研究,都走的是跨学科的路子。这两个领域融合了刑法、犯罪学、金融法、统计、大数据技术等多个门类的知识。目前,也吸引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比如,在彭冰教授大力支持下,我们从四百多万个涉及银行的民事诉讼样本中,筛选出55万银行败诉的案例。又从中筛出51万银行做原告且败诉的样本。涉案金额高达一点五万亿。其中,银行败诉的第一原因就是“无明确被告”。再往深挖,发现所谓“无明确被告”,其实就是大量顶冒名贷款的现象,其中很多都是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和骗取贷款犯罪。你说这是民法问题还是刑法问题?
再比如,我曾从全国公开数据中搜寻有关妨害公务犯罪的数据,实证研究发现:除犯罪人自身因素以外,犯罪的严重性、刑罚裁量的均衡性以及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三者之间呈现显著相关性。政府透明度越低的地方,妨害公务犯罪越重,量刑偏重的概率也越大。你说这是刑法学问题,还是犯罪学问题,还是行政法学问题,还是法社会学问题?
问题本身只是问题,能够调用足够多的学科,“扑上去、发现它、解释它、解决它”就好了。还有,退休之后,我有空看小说了,发现文学作品里的法学资源太多了,有好多有趣的视角和空间,这里先不展开了。
那么,跨学科与教学有什么关系?我认为:“学科壁垒”在学生的知识结构中人为地划出了一些“学术荒地”,无人开垦。我们常听说,要有所创新。问题是,什么是创新?各种“我认为”当然是理论创新。不过我觉得,各种“我发现”也是创新,是方法创新。方法是“如何获得知识”的知识,能让学生受用终生。跨学科研究,就是一种方法创新。而且,方法创新比理论创新容易些。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又到当代的大师林立,你硬要一本科学生论文中说出不一样的理论观点,是逼着学生造假。
四、错觉之三:目标错觉
在刚成为大学老师时,我认为做老师就是要把所在学科的基础内容、理论知识、前沿观点介绍、传递给学生,这是基本的目标、任务。这个目标当然不错,但往往我们会更多地去想“教什么”,而忽略了“怎么教”。在大学里,师生们每天都在回答两个问题:一个是说什么,一个是怎么说,一个是内容,一个是形式。有的时候,甚至形式本身就是内容。在表达方式上用心了,要表达的内容自然会传递给学生。你研究了一辈子,怎么可能一个学期就倾倒给学生了?学生怎么可能一学期就拿走了你一生的学问?你自己都不信。所以,我觉得更应当在“怎么教”这个问题上做点文章。
什么叫“怎么教”?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我比较在乎把治学的乐趣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满怀喜悦地进入一门学科,是最重要的“怎么教”。以前我上课时,自觉不自觉地把一些沉重的东西扔给学生,习惯用“公平”、“正义”、“平等”这些大词儿。后来发现,效果并不好。于是,我就把自己的研究过程、经历,像讲故事一样讲给学生,学生不知不觉就跟你进入状态了。
比如,关于死刑,我的导师储槐植老师曾猜想,人口过亿的国家很难废除死刑。为了证明这个假设,我找来几十个国家的刑法典,又找来这些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概况介绍,做成一个一万三千多条罪刑关系的数据库进行量化分析。结果发现,有死刑的国家平均人口一点七个亿,没死刑的国家人口平均两千六百万。我就问学生,按照“罪为因、刑为果”的逻辑,这些死刑国家是因为犯罪比非死刑国家的犯罪更重,所以才有死刑吗?还是另有原因,这些死刑国家需要有死刑,于是,他们的犯罪终于比较严重了?这样的追问,引起学生对犯罪定义学的兴趣。然后,再给学生一组故事:《楢山》深处《叫魂》而《复活》的《黑羊》,要求他们自己去归纳其中的共性,再反观死刑与人口的关系。有些学生,就是这么被我引上学术道路的。
直到现在,我还在跟年轻老师学习R语言,还学着利用AI进行学术研究。我会问AI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四个儿子中三个都想要老卡的命,对此,康德和王阳明会有何不同的解释?AI会有的没的给出一堆说词,我再抓住某个点继续追问下去,感觉很好玩儿。还有我创立的宫格体犯罪学。我爱玩数独,把这种方法用到犯罪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中:12个理论板块组成的宫格体犯罪学体系,横着看或竖着看都可以沿着某个逻辑走通。
总之,如果有学生在你的课堂上感到索然无味,这门学科可能就毁在你手里了;在学生心目当中,就算埋葬了这门学科。作为大学老师,至少应当让自己的学生对所在学科感兴趣,至于感兴趣之后再怎么深挖,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们不应当从一开始就将他挡在门外。
五、错觉之四:师生错觉
潘剑锋教授曾在这个沙龙上提到过我的“太阳论”。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一次课上我问学生:“你们有谁见过第二天的太阳”?几百个孩子一下儿安静了。我说:“我见过——你们就是我明天的太阳。今夜,我将变身月亮,专等着反射你们的光芒!”结果,搞得学生掉泪了。认为学生是教师的未来,就是“日心说”,以学生为中心。的确,今天的学生,明天说不定就是名教授、大法官、大律师。回来看你,或者留在身边,其乐融融。
不过,今天我想换一个角度讨论这个问题:教师和学生,到底谁是谁的未来?学生是教师学术生命的延续,从这个意义上说,“日心说”没错。但这是一种结果视角,是一种回顾,老师收获了多少桃李。
反过来看,教师又何尝不是学生的未来呢?这种观察不是结果视角,而是原因视角。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说老师是学生的未来,是看学生从老师这里受到了哪些影响、曾经被打下了哪些烙印、曾经被怎样塑造过?
作为老师,你在讲台上的一言一行、开题答辩中的一问一答、论文著述中的一字一句,甚至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在无形当中把某种东西传递给你的学生。所以,为了强化教师的责任心,我现在改信“月心说”,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师生关系。
如今,当我看见学生做了大学老师,也得到他们学生的赞誉,当我发现学生论文中也有我曾有过的毛病,当听说有学生毕业后不做法律了,却仍然学着我们的样子接人待物。今天,我们得天下英才而“遇”之;明天,曾经的英才,会因为各种事情想起我们。这其中,可不一定全是感谢。
所以我说,为师者,当寝食难安。
六、自由讨论环节
在自由讨论环节,有老师询问备课的形式,还有老师对白老师为何突破传统的刑法学研究范式感兴趣,另有老师问到如何看待实证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及发展前景。
对于上述问题,白建军老师一一耐心解答:最初当老师时,我觉得脱稿才酷;现在不一样了,我宁愿把每句要说的话都写下来,之后就反复去看。我所讲授的内容,尽量跟书本不一样,也跟PPT展示的不一样。至于说为什么开展跨学科研究,其实都是一些偶然因素的结合。学科之间本来就是相通的,人为隔开反而带来麻烦。现如今,法学实证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法学领域的实证研究曾有过一段黄金期,但现在公开的数据来源越来越少了。不过,只要确定了“黄金题目”,还是能够产出成果的。
结语
在一个半小时的沙龙里,白建军教授围绕“大学老师的压力及其纾解”这一主题,深入浅出地探讨了四种错觉:讲台错觉、学科错觉、目标错觉以及师生错觉,用情真意切的表达、风趣幽默的语言毫无保留地分享自身的教学感悟和体会。
春风化雨,风雪染鬓而思想之光依然闪耀;怀瑾握瑜,阅遍世事依旧不改燕园赤子之心。白建军老师总能唤起同学们求知的激情,在课堂上与他“过招”一二,往往都能成为同学们课后引以为豪、津津乐道的谈资。在《犯罪通论》的课堂上,白建军老师独创的“宫格”逻辑体系大大激活了同学们跨学科思考的能力;在《法律实证分析》的课堂上,他独辟蹊径为同学们生动展现了大样本量化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良好应用;在《金融犯罪》的课堂上,同学们进一步了解金融犯罪的法律对策,这对大家今后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很大帮助。白建军老师对每一门、每一节课程认真严谨的教学态度,无疑成为了同学们在学生生涯收获的宝贵财富和别样记忆。
主讲人介绍
白建军,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雅特聘教授,2020年3354cc金沙集团“教学成就奖”获得者,首创全校本科通选课《犯罪通论》、研究生《金融犯罪》、《法律实证分析》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实证分析方法、犯罪学、刑法学、金融犯罪。
代表性研究成果
论著及编著:
《证券欺诈及对策》,中国法制出版社。
《犯罪学原理》,现代出版社,1992。
《金融欺诈及预防》,中国法制出版社。
《关系犯罪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2月第三版。
《法律实证研究方法》,3354cc金沙集团出版社,2014年3月第二版。
《罪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3月版。
中文论文:
“刑罚轻重的量化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犯罪轻重的量化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死刑适用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从中国犯罪率数据看罪因、罪行与刑罚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02期。
“司法潜见对定罪过程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中国民众刑法偏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法律、法学与法治”(笔谈)(“刑法学研究之检讨与反思”笔谈论文之一),《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
“基于法官集体经验的量刑预测研究”,《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
“裸刑均值的意义”,《法学研究》2010年第6期。
“论刑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法学研究》2021年第3期。
“犯罪轻重是如何被定义的”,《中国法学》2010年第6期。
“论不作为犯的法定性与相似性”,《中国法学》2012年第2期。
“论具体犯罪概念的经验概括”,《中国法学》2013年第6期。
“犯罪圈与刑法修正的结构控制”,《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些许影响”(收录“笔谈”《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中外法学》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