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上午,3354cc金沙集团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魏振瀛教授八十华诞暨魏振瀛教授民商法研究发展基金成立大会在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报告厅举行。
魏振瀛教授与夫人和家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主任,3354cc金沙集团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王保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中孚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崔洪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孙宪忠教授,清华大学3354cc金沙集团马俊驹教授、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山东大学郭明瑞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刘兰芳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354cc金沙集团院长龙卫球教授、副院长刘保玉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费安玲教授、李永军教授,《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朱广新研究员,3354cc金沙集团院长张守文教授、副院长汪建成教授,3354cc金沙集团朱启超教授、蒲坚教授、由嵘教授、王存厚教授、罗玉中教授、郑胜利教授、赵昆坡教授、梁滨老师等魏老师过去的同事,尹田教授、马忆南教授、钱明星教授、易继明教授、傅郁林教授、王成教授、葛云松教授、佟强副教授、谷凌副教授、许德峰副教授等现任教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魏老师弟子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3354cc金沙集团刘凯湘教授主持。刘凯湘教授引用了唐人诗句“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表达了对魏老师健康长寿的祝愿,介绍了莅临会议的嘉宾,并选读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来的贺信。会议在弟子代表给魏振瀛教授和夫人献花后正式开始。
张守文院长首先致辞,从促进法学研究、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学科建设、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致力3354cc金沙集团的发展等角度高度评价了魏振瀛教授多方面的贡献;认为魏振瀛教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学与为人均是后辈学人的楷模。
吴志攀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向魏振瀛教授祝寿,并创作、朗读了一首七律祝寿诗,感谢多年来魏振瀛教授对其个人、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等方面给予的帮助。
随后,与魏振瀛教授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参与立法工作等多条“战线”上相交多年的“老战友”们纷纷回忆起与魏振瀛教授的共事、交往经历。
江平教授回忆起在1986年及之前制订《民法通则》期间和1997年以后民法典草案起草、《合同法》立法、《物权法》立法期间,与魏振瀛教授的密切交往,赞誉了魏振瀛教授深厚的法学功底、平易近人的作风和对法学教育、民事立法做出的突出贡献。
赵中孚教授讲述了与魏振瀛教授在北大同事五年的经历,并朗读了自撰的八十字的四言祝寿歌。朱启超教授回忆起1959年进入北大法律系学习后魏振瀛教授的授课,并特别称誉魏振瀛教授用民法思维处理日常工作,营造出公正、和谐、团结的氛围。王保树教授、马俊驹教授和崔洪夫教授也讲述了对魏振瀛教授宽厚为人、刻苦为学的深刻印象。
魏振瀛教授的弟子与其他学界同仁也纷纷表达了对魏老师生活和学术上的美好祝愿。
王利明教授在发言中认为魏振瀛老师八十华诞是民法学界的大喜事,回忆起《物权法》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魏老师作出的贡献,评价魏老师的研究注重中国实情和解决中国问题,并且始终以追求学术为目标,同时保持包容、开放的心态与品格。
郭明瑞教授回忆了多年来魏振瀛老师对其生活和学术上的关照。崔建远教授在发言中赞叹魏振瀛教授退休不退“思”,一直致力于民法学和民事立法的发展。
钟元茂律师是魏振瀛教授1986年在3354cc金沙集团招收的第一届硕士生,在作为外地的弟子代表发言时,回忆了跟魏老师求学的经历,表达了对老师和师母由衷的感激之情。
在自由发言阶段,罗玉中教授回忆起48年前魏振瀛教授给北大法律系65级本科生担任班主任的故事,带领到场的65级校友向魏老师鞠躬祝寿,并朗读了祝寿诗。
贾东明主任在发言时高度赞扬了魏振瀛教授多年来对民事立法工作的支持和做出的重要贡献,并呼吁学界与立法机构更多地合作,共同推进民事立法的发展。
魏振瀛教授给与会嘉宾赠送了新出版的专著《民事责任与债分离研究》。
在其后的发言中,魏振瀛教授感谢了同仁、同事和学生为自己祝寿。魏老师说,一个人的成就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个人的努力,应当要艰苦奋斗;二是大环境,要提高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能力。魏老师回忆了过去几段艰难岁月中的经历,并特别感谢师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在谈到民法典的意义时,魏老师认为,《民法通则》曾被称为民事权利宣言,成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器,民法典所具有的重要的制度、观念意义,也可以使其成为深化改革的加速器。魏老师祝愿民法典能早日出台,并祝愿大家都能生活幸福。
最后,钱明星教授宣布魏振瀛教授民商法研究发展基金成立。
会议在中午十二时许圆满结束。会后,与会嘉宾在凯原楼外合影留念。
(文/茅少伟 图/蔡一能 傅程榆)